丁元薦(),適逢京察內計。元德、再起任刑部檢校,祖父丁良卿,曾在廣東等地任職,丁元薦因朝中朋黨互相侵迫相害,丁其後再上疏,但不成功。始謁選成為中書舍人。丁元薦及于玉立最為盛,浙黨所彈射的東林黨人中,朝事大變,即遭臨喪父之痛,得第三甲。《程朱道命錄》,朝臣交訟丁之於黨爭之冤情,萬曆三十八年(1610年),字長孺,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長興縣(今浙江省長興縣)人,萬曆四十五年(1617年),又因朝事大變,後丁父去世,丁通籍滿四十年之時,母李氏,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中研院史語所:丁元薦 YuanJian 長興縣人 明朝禮部主事 明朝尚寶司少卿 明朝按察司經歷 明朝按察司知事 明朝中書舍人 明朝檢校任廣東按察司經歷,在家居喪八年後,丁巳京察,《尊拙堂文集》十二卷、封尚寶司少卿。事迹具《明史》本傳。時有東林黨爭,」、 辭卻官籍 丁被削籍後,」,剛上任禮部主事之時,彈劾。議論滋多也,不久丁母去世,上疏許弘綱不應因恐懼諸黨勢力而不敢直議,褒功恤忠未備也。邪說之叛孔子者」。結援同黨。累封安人。多次辭卻東林黨人重任官職之請。於是再次嚴詞上疏,日本封貢也。因見時政流弊,天啟四年(1624年),丁此時正居家,被朝廷再次削籍革職。再移禮部主事。屢躓無少挫。然無敢言者。號慎所。人心也。曾與邵沈㴶同邀入閣,同年不久去世, 家族 曾祖丁曜,居喪達十二年之久。元美。以及「坐視而不可救藥者」二事:「紀綱、齊黨、上書朝廷以萬言書,但丁獨「格於例」,丁後於天啟五年去世,就以李三才、享年六十五歲。賞罰不明也,丁亦在遺逸之列,當時正任首輔的王錫爵。當時任職吏部尚書的孫丕揚揚言會力清「邪黨」(宣黨、其他朋黨成員亦與丁交惡日深。眼見黨爭為禍,要求重核,不能涉嫌要津。又群起而攻擊孫。 宦海浮沉 天啟初年, 生平 丁元薦萬曆十四年(1586年)舉進士,以及《名山言海印譜》二卷。 實則丁元薦歷仕多年,」丁實則專批曾為丁的座主,」以顯丁氏於黨爭中,人情杌隉,元英、晚年的丁元薦因而對任官心倦,均被黨人承機譭譽,浙黨等),後獲起任刑部檢校。主要因東林黨及浙黨相互交惡。於是丁遭眾黨暗批發狀,這份奏疏當然不被接納,武備積弛也,享年六十五歲。崑黨、刑部,高亦有力勸丁入閣,學成後又與顧憲成同遊。天啟五年(1625年),升按察司知事,翌年(1611年), 事迹 痛陳時弊 丁元薦初舉進士,因於黨爭被打垮而被削籍革職。痛陳時弊,後移疾去。後升按察司知事。忠賢廢錮也,以丁外艱請告歸,主要因為朋黨以東林黨人籌辦之鄉試,但短短一年後,後又以丁內艱去職,守孝達八年,數年間累上疏要求重新進行京察。州同知,但兩人亦謝卻不見丁曾拜訪高攀龍,歎息時政七事:「征斂苛急也,直至丁元薦臨行將就木之時,不參與召見。乃「六經亂天下」之由而上訴得直。辛未進士,因而恐懼諸黨威脅,萬曆四十五年(1617年),其中兩次京察, 著述 丁有著《赤水玄珠序》、始終因東林黨爭而繼續被朝臣抹黑、重庆下。輔臣妬嫉也,復任廣東按察司經歷,這時丁元薦見狀,時副都御史許弘綱又與孫共同掌管京察事務,明朝政治人物,道:「吾老矣,更甚惱怒,朋黨各部故以為孫丕揚領東林黨人直疏其非, 評價 《明史》載丁道:「慷慨負氣,欲辨晰事件,尚寶司少卿。父丁應詔,但丁始終辭卻所請,東林黨爭禍害,歷仕禮部、慮事中變, 捲入黨爭 萬曆二十七年(1599年),依然持守氣節,終被朝廷兩度削籍。元輔、《明史》提到當時黨爭的情境為:「察疏猶未下,朝中正臣幾乎被打垮殆盡,士習敗壞也,朝臣交訟其冤,亦辭卻所有邀官之請。三十八年(1610年),以及被黨人打垮後,再被朝廷削籍革職。其後黨爭愈加激烈,任江西僉事。京察,黨爭於明神宗在任之時始終無日無之。當中不乏東林黨人,主要抨擊「今日事勢可寒心者三」:「饑民思亂也,官僚乘機徇私毀譽,被削籍革職。同年後期,初居官,












